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于2001年由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实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企业为主导的现代农业建设新模式。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时期,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3.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简称园区)建设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将园区建设成为我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转化示范基地、农村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现代农业新兴产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要带动区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有效模式和科技支撑。
4.
2001年国家科技部、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正式启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试点建设,到2015年上半年,全国分六批先后共建立了158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特色鲜明、模式典型、科技示范效果显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格局。此外,个省、市也相继开展省级、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全国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超过1000个,市级农业科技园区超过4000多个。
表全国六批国家级农业科技园试点建设情况
第一批 |
第二批 |
第三批 |
第四批 |
第五批 |
第六批 |
2001年 |
2002年 |
2010年 |
2012 |
2013 |
2015 |
21个 |
15 |
27 |
8 |
46 |
41 |
2002至2012的10年间,仅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就累计引进新项目7141项、开发新项目4948项、引进新品种37251个、推广新品种12339个、引进新技术8028项、推广新技术8070项、引进新设施33619套。2012年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年产值为4826.88亿元,年利润额为402.38亿元;年出口创汇额为47.48亿元;年缴税费为2012年的95.53亿元。同时,2012年72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组织科普讲座5万多次,吸纳就业人数超过115万多人,带动周边地区1164万农民致富。20多年来,中国农业科技园区走出了一条从探索、尝试、局部建设到全国性推广的成长之路。
以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为例,参考《“十二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第9条-园区申报条件:(一)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是地市级及以上的政府机构,园区建设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园区建设要符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并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纳入本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三)申报园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完善的配套政策、并已正式成为省(部)级农业科技园区一年以上;(四)申报园区要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科技型农业企业和科技特派员,有比较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比较完善的技术转化服务体系;(五)申报园区要有健全的行政管理机构和服务管理机构。园区建设所在地市及以上政府牵头组织成立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具有一定独立行政级别和一定行政编制的园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园区建设与管理中的政府职能。园区可视实际条件,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园区管理服务公司或园区投资管理公司,以市场机制管理园区发展。
以国家级农业园区为例,根据《“十二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编写内容包括:
1.总体规划提要
2.园区概况
3.园区建设的必要性
4.园区建设的总体思路与总体目标
5.园区的布局与功能规划
6.园区建设的主要任务与预期考核目标
7.园区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
8.园区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与效益分析
9.园区配套政策与保障措施
10.园区建设任务年度进度与安排
11.有关附件(园区规划图、表及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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