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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1/14     点击数:846

一、明确总体要求,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实施“四美五改·美丽乡村”行动为载体,坚持示范引领、提高标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扶贫攻坚、搞好乡村旅游、山区综合开发结合起来,五位一体、统筹推进,突出地域特色,尊重农民意愿,建立长效机制,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具备条件的农村全部建成“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美丽乡村。

  ——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村庄规划科学合理,民居建筑富有特色,大街小巷硬化通畅,村内村外、房前屋后、庭院内外清洁干净。

  ——生态环境清新优美。田园、水源、家园清洁,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生态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乡村基本展现。

  ——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农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产业特色鲜明,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民收入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公共服务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备,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常态化管理机制基本形成。

  ——农村社会和谐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农村落地生根,农村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村庄平安和谐,村风健康向上,农民安居乐业。

  (三)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特色。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充分考虑农村与城镇的功能性差异,突出乡村特色,保持田园风貌,注重农村文化传承,防止千篇一律。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从各地区位优势、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等实际出发,强化分类指导,先从城市郊区、旅游景区、交通便捷的村庄抓起,有序推进,逐步形成以点带面、全域推开的格局。

  ——坚持创新驱动,市场运作。坚持解放思想,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新农村的要求,注重采用节能、环保、低碳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实现乡村绿色发展。

  ——坚持从实际出发,农民自愿。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急于求成,不强迫命令,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切实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突出重点任务,实施十二个专项行动

  大力推进“四美五改”(改房、改水、改路、改厕、改厨,做到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实施12个专项行动,不断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一)实施民居改造专项行动。按照县域、片区和村庄规划,结合实际编制由村到户的民居改造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按照《河北省美丽乡村民居设计方案》要求,针对山区、坝上、平原、沿海等不同地域村庄特色,对已有民居院落、厨房、厕所以及屋顶、檐口、立面、门窗、房角线、院墙、门楼等实施改造。坚持改造为主,建新为辅,积极引导新建或翻建民居的农户按照推荐的新样式,使用新技术、新材料进行建设。农民自主选择建设样式和造价标准。每年建设10万个民居改造示范户。严格管理控制村庄风貌,引导农村住宅向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节能环保方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对危房进行改造,严格补助对象认定,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困难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到2020年,完成35.65万户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实施安全饮水专项行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在条件具备的平原地区,选择部分市县作为试点,规划建设一批较大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在采取分散式供水的村庄,通过增压设施建设,保证供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水源供水保证率、水压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实施饮用水有偿使用,培养村民节水意识。通过南水北调和引黄工程置换地下水源,解决东部平原区饮用高氟水问题。及时解决村庄供水管网老化、水源变化等问题,不断提升已建工程的建设标准,为农民群众提供更为方便足量的饮用水。到2020年,全省所有村庄实现安全达标饮水。

  (三)实施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根据村庄条件,采用适宜模式收集和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人口密集、污水排放量大的村庄,采用集中处理方式;城市、县城和乡镇近郊的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市、县城和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居住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采用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太阳能微动力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污水治理项目,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设备和技术。到2020年,有条件农村的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

  (四)实施街道硬化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公路、连村道路、村内街道硬化。主街道以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为主,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垫层或基层,铺设排水管道和设施,预留供水与电缆网管的铺设管道,做好道路两侧的路肩铺装。辅道、巷道和街景花园硬化坚持就地取材、体现乡村特色,采用红砖路、石板路、石子路等形式,面层要防滑,造型要多样,和周围环境浑然一体。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要安装到位,村内主街道夜晚有照明,方便群众出行。对农村通信设施和电网进行改造升级,保障农村用电和通信需求。到2020年,所有行政村完成街道硬化、亮化和电力通信设施建设任务。

  (五)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专项行动。因地制宜推广使用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和双瓮式厕所,具有完整上下水道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地方可以修建水冲式厕所,引导农户修建户内卫生间。在山区、坝上等缺水地区,建造粪尿分集式厕所和双坑交替式厕所。按规范程序改造厕所,严把产品质量关和施工关,有效解决厕所防冻、防臭、节水等技术问题。动员社会力量组建服务队,每300户配备1台渣液清理车,逐步建立农户缴费、专业人员清掏的市场机制。厕具生产经营企业要全程服务,建立完善的售后网络,确保维护服务和零部件供应到位。到2020年,全省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由现在的45%提高到80%。

  (六)实施清洁能源利用专项行动。通过治理农村燃煤污染、面源污染、秸秆焚烧,改善空气质量。加快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和使用方式,引导农户使用电能、太阳能、天然气、液化气、大型沼气等清洁能源进行炊事和取暖。加强秸秆收、贮、运和加工体系建设,创建一批小型设备压块、成型机械托管、秸秆打捆直燃、秸秆沼气、秸秆气化项目,推广秸秆等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压块、洁净型煤、优质低硫散煤通用炉具,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改造传统燃煤锅炉和使用碳晶电采暖、电蓄热锅炉等新型锅炉进行集中供暖,不断提高农村高效清洁燃烧炉具使用比例。到2020年,累计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2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50万台、集中供暖新型锅炉和改造传统燃煤锅炉5000处、秸秆能源化利用250万吨,其他替代模式5万户以上。

  (七)实施“三清一拆”和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广泛开展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拆除违章建筑活动,以县为主组织集中清理整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工作。采用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的地方,要合理布置垃圾处理场、垃圾转运设施、村庄垃圾收集设施,实现共建共享;采用就地分散处理模式的边远地区,建设的垃圾填埋场应具有防渗、压实、覆盖等措施,符合环保要求。全面推广水泥窑焚烧垃圾的处理方式,有效利用垃圾热能和灰渣,降低污染物排放。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推广使用垃圾清扫车,定时清扫保洁和清运。到2016年,70%以上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17年,90%以上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20年,全省村庄垃圾全面得到有效治理。

  (八)实施村庄绿化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村边荒地、荒滩和环村路,大力营造生态防护林型、经济林型、用材林型、花卉苗木型、公园绿地型等不同模式村庄林。根据街道宽度、周边环境,合理选择乔木+绿篱型、乔木+花灌木型、花灌木+攀援植物型等不同模式,提高街道绿化美化水平。利用攀爬类植物,对建筑物外立面、围墙等进行立体、多层次、多功能的绿化美化。种植花果蔬菜,打造家庭园艺景观,推进庭院绿化。充分利用村内和周围的“四清”场地,建设供村民休闲、游憩的游园绿地,搞好空心村绿化和路渠堤塘绿化。到2020年,全省新增村庄绿化面积140万亩,村庄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30%提高到35%,实现村庄绿化达标全覆盖。

  (九)实施特色富民产业专项行动。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特色产业链条、特色产业乡镇建设,打造一批旅游、特色种养、特色工贸和家庭手工业专业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竞争力,提高农民致富能力。到2020年,打造100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00个绿色优质“菜篮子”产品供应基地、100个农产品加工物流生产链条、100个“一乡一业”特色产业乡镇、50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100个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基地、100个智慧农业示范园、100个规模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00个农产品知名品牌,培养100万新型职业农民。设施蔬菜、优质林果、食用菌、中药材、畜牧业、水产业、休闲农业等特色富民产业得到全面发展,农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升,农民收入明显提高。

  (十)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网点建设专项行动。构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拓宽美丽乡村农产品、民俗休闲娱乐产品、乡村旅游商品市场和流通渠道,健全线上线下相统一的购销网络,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强与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共同完善、拓展、创新农村电商发展模式。整合供销社流通网络及金融、物流资源,建设美丽乡村云,打造集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品牌运营、金融运作、产品展示于一体的涉农电子商务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依托村民中心、超市等营业场所建设电商服务站点,委托大学生村官、村干部或供销社网店营业员进行管理,收集、开发本地特色农产品,引导农民在网上买卖商品。不断完善美丽乡村云功能,开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便民服务、电子政务等模块,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信息化水平。到2016年,实现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涉农电商服务体系。

  (十一)实施乡村文化建设专项行动。对村“两委”办公室、村民活动室、医务室、警务室等进行整合,集中建设集办公议事、村务公开、事务代办、信访代理、医疗卫生、邮政服务、购物超市、文化娱乐、信息技术服务等于一体的村民中心。加强农村中小学、职业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结合本地历史文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环境美化,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墙面进行全面整饰,绘制文化墙,清除内容低俗、破损严重的标语广告,建设专门广告栏。结合村庄建设和文化特色,在村庄入口处设立村庄标识。大力推进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史馆(室)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有条件的村要建设文化广场、体育健身设施、农村骨灰堂和公益性公墓。举办村民讲习所,进行专题讲座和技能培训,建好用好农村书屋,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五好文明家庭”“美丽庭院”“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形成文明乡风民风。到2020年,实现全省农村村民中心、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史馆(室)、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全覆盖。

  (十二)实施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行动。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发展型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加快建立村民“办事不出村”网络服务平台。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改革选拔、培养、激励机制,统筹抓好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四位一体”治理架构,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大村级组织运转工作经费投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保障能力。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打造一批硬件完善、制度规范、特色鲜明、成片连线的党建示范区、示范村。加快平安乡村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过5年努力,使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更加巩固,党员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村级治理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推进

  (一)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加快建设三类村。目前全省共有4.7万个村庄,根据保留村、中心村、撤并村的情况,因村施策,分类推进。

  1.对保留村,一村一策、就地改造。有9200多个保留村已经进行美丽乡村建设。下一步,按照“修旧为主、建新为辅,保留乡村风情、改造提升品位”的要求,每年就地改造4000个左右村庄,保留现有的道路、村庄肌理,延续现有文脉,不搞大拆大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公共服务,突出民居特色,塑造“一县一特”“一乡一品”的民居建筑风格。

  2.对中心村,增减挂钩、联村并建。每年启动建设200个左右中心村,平均一个中心村撤并整合3-6个行政村,力争5年吸纳带动5000个左右的村庄。抓好土地复垦,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经批准将节约的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保障农民的合法收益。坚持农村社区、现代农业园区、乡村工业园区同步建设发展,通过“三区”联动实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

  3.对撤并村,整合资源、有序整治。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影响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功能增强的村,实行生态移民。对空心率超过50%、剩余户少于100户的空心村,实施搬迁整治。开发有市场价值的空心村,组建农宅合作社,建设乡村酒店,用于养老或休闲度假。对纳入城市规划的村,要结合新型城镇化进行改造建设,一部分改成城市社区,按照城市社区的标准来建设和管理;一部分建成城中的美丽乡村,为城市居民提供就近休闲度假之所。对即将自然消亡的村,原则上不再新建设项目、批宅基地。

  (二)明确建设标准,加快建设进度。要根据各村的基础条件,合理安排资金和力量,因地制宜推进精品村、达标村建设。

  1.高标准建设精品村。在基础条件好、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庄,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完成12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民居住房达到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的要求,主要街道100%、村庄整体50%以上的民居按要求完成节能改造;农户改厕实现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0%;80%以上农户使用清洁能源;村庄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齐全配套,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健全,特色富民产业快速发展,文化旅游功能凸显,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农民生活品质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省15%的村庄建成精品村。

  2.全面实现达标村。在基础条件一般的村庄,要从实际出发,主要抓好改水、改路、改厕、垃圾处理、村庄绿化、“一村一品”、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农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到2020年,全省85%的村庄建成达标村。

  (三)“五位一体”统筹推进,实现“四个结合”。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现代农业、扶贫攻坚、乡村旅游、山区综合开发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1.与现代农业相结合。在各重点片区建设一批高水平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按照经济开发区建设思路和模式谋划发展,由管委会统一进行规划,统一建设基础设施,统一流转土地,统一招商和管理。引进一批现代农业技术,转化一批高技术农业科技成果。鼓励多种模式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引进一批龙头企业,涵盖一二三产和种植、养殖、加工、物流、旅游等多种类型,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依托优势产业,挖掘生态资源、优美景观、民俗文化等,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作为重点,发展一批乡村旅游项目,推进传统农产品向休闲商品转变、农业园区向休闲景区转变。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支持农业市场主体创建和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加快培养一批本土品牌,扩大河北农产品品牌效应,提升品牌和商业价值,提高经济效益。

  2.与扶贫攻坚相结合。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整村推进,做到村有脱贫致富产业,贫困户有脱贫致富项目,实现稳定脱贫。建成的美丽乡村必须实现贫困户全部脱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也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建设美丽乡村。

  3.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在建设好村庄道路、饮水、用电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农村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元素、田园景观、农林牧渔特色资源优势,以农家特色餐饮美食、乡村游览观光、农耕文化体验、乡村休闲娱乐、农业科普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全省每年打造200个旅游专业村。以农民家庭为主体开发经营旅游服务项目,对民居及厨房、餐厅、客房、厕所等进行改造,达到省定乡村旅游标准,满足游客的消费需求。

  4.与山区综合开发相结合。在大力发展山区经济,改善山区交通条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燕山——太行山”地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和民俗村资源优势和山清水秀的资源禀赋,坚持开发与保护、培育与传承相结合,把山区村庄建成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

  (四)坚持建管并重,确保长久美丽。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不会一蹴而就。要先建设美丽,进而经营美丽,并长久保持美丽。

  1.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巩固和维护好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坚持建管并重,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切实建立农村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供水、垃圾、污水、厕所、照明等设施正常运行,逐步实现村庄的自我管理。大力推广PPP运作模式,鼓励社会化资金参与农村卫生保洁、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清掏等项目,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维护的投融资渠道,提高农村公共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2.持续推进晋档升级。已建成的达标村要对照12个专项行动要求查漏补缺,积极筹措资金,升级已建项目,高质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厕所改造、主街道民居改造的全覆盖,并努力经营美丽、发展经济。对于经过后续建设,达到精品村标准的村庄,省将予以奖补。

  3.大力经营美丽。已建成的美丽乡村,要通过大力发展电商、农宅合作社、现代农业、家庭手工业等项目,利用多种业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从建设美丽到经营美丽、从输血式扶持向造血式发展的跨越,把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转化为新的生产力。

  四、落实保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美丽乡村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级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县乡三级都要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强有力的办公室。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省市县四大班子成员每人每年都要分包一个重点村,其中省市四大班子成员和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包的重点村要建成精品村。

  (二)科学编制规划。规划编制要实施分类指导,体现大中城市郊区、县城周边地区、平原地区、山区等不同地域特色。各地要聘请有资质、水平高的规划单位和设计人员,制定全县域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相衔接,科学布局村庄,明确村庄分类,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每个村都要有修建性村庄规划,包括民居、道路、绿化、环境整治、供水供电、污水和垃圾治理等专项规划内容,到户民居改造设计方案及其他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乡镇要成立规划委员会,组织群众参与规划的编制和审定,并监督执行规划。

  (三)拓宽筹资渠道。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每年财政支持资金要逐步增长。要以县为平台,按照“统筹安排、集中投入、专款专用、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农业、扶贫、交通、水利、电力、教育、医疗卫生等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加快省市县三级美丽乡村投融资平台建设,按年度目标要求落实融资任务。以市县为主导,金融部门积极配合,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对农户进行评级授信,被评为信用户的农户可得到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各级财政部门可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户给予适当贴息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给予合理补偿。利用多种途径,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和城市工商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引进产业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和经营者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四)用好民居改造政策。要充分利用民居改造的相关政策,不断拓展民居改造资金来源。用好保障房政策,移民搬迁村、中心村的村民向县城、城镇周边集中,变成城市居民,享受城镇保障房政策。用好移民搬迁政策,为移民户提供适当补贴和免息贷款。用好危房改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进行补助。用好节能建筑改造政策,改善民居门窗、墙体的节能保温效果。充分保障农村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在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将依法取得的房屋通过租赁合作等方式与城市居民共同经营。全面推广农宅合作社,鼓励多种形式的村企共建,实现收益共享。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中要统筹做好农村居民的拆迁补偿安置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增减挂钩土地节余指标交易流转收入要按照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规定,优先支持腾出建设用地指标的村庄建设,市县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拿出不低于20%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五)健全完善股份合作制。重点推行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社+农户“五位一体”股份合作模式,组建法人合作社和股份合作体,通过创新产业组织模式,整合优质资源要素,解决土地节约、工商资本进入、承贷主体、农民权益保护等问题,让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自然人变法人,强力推进美丽乡村产业发展。

  (六)加大“四新”推广力度。制定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新样式“四新”推广方案,出台奖励政策,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各地建设示范户和示范村。要推动大宗新型材料生产的本地化,通过扶持本地企业和引进外地企业,开发生产更多适应当地需求、物美价廉的新产品。各地农村新建学校、村委会办公室、村民中心等公共设施,都要使用钢结构、尾矿砂等新型建材。采取奖补办法,鼓励支持新民居建设采用钢结构等。充分发挥政府、驻村工作队、乡村干部群众等多方面的作用,通过示范村和示范户带动、对农民教育培训等形式,形成推广应用“四新”的浓厚氛围。

  (七)广泛发动群众。通过示范引导、讲习所培训、组织外出参观、党员干部带头、政策引导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对于改厕等农民投资投劳较多的项目,要积极探索项目资金拨付由报账制改为补贴制的办法。切实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建设美丽家园。

  (八)强化驻村帮扶。结合机关干部下基层锻炼和扶贫开发工作,每年从省市县选派机关干部组成工作指导组和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实行“一年帮扶、两年联系”。选派县以上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到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村驻村帮扶,党员驻村工作组组长兼任村第一书记,帮助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和破解难题。驻村干部要恪尽职守、勇挑重担,会同村“两委”编制规划,制定年度任务目标和具体工作方案,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协调推动任务落实,实绩突出的要优先提拔重用。

  (九)严格专项考核。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行增比进位管理考核,坚持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观摩、一年一考核。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单列出来,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抽调专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直接挂钩。对年终考核排名靠前的县(市、区),给予通报嘉奖,对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全省通报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按照有关程序,对主要领导进行调整。

 (十)实施激励政策。从2017年开始,省级重点片区的确定,采用竞争申报制,重点支持规划好、积极性高、能出精品的片区。加大“以奖代补”力度,每年认定一批河北“美丽乡村”,数量上不设名额限制,凡是达到省定标准的村均予以奖补,并对村“两委”班子给予适当奖励。对实绩突出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分别给予专项工作奖。

  (十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引导工作深入广泛开展。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专栏、组织专访等形式推出一批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努力打响美丽乡村建设这一品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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