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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取消71项审批!这些钱以后统统不用交了,别再花冤枉钱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8/31     点击数:1038

      8月28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取消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或调整省级实施的19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取消71项和1个子项,7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条件的直接转为行政许可,51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67项调整为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3项待国务院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后作出调整。

今后,我省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在2003年《行政许可法》通过之前,我国只有“行政审批”的概念,既没有“行政许可”的说法,更没有“非行政许可审批”。2003年出台的法律为行政许可审批划定了边界,但同时又规定了不适用于行政许可法的其他审批。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首次明确使用“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概念,主要是指除依据法律、法规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随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量出现,由于设立依据不清、程序不严,一度被社会诟病为“制度后门”。

        省编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政府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背景下,“非行政许可审批”概念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因其超越法律规定,极易造成行政权力的失控,一些权力寻租行为大多根源于此。因此,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并且不准以其他形式变相保留,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切实举措。

      

今年以来,中央和河北简政放权、让利于民的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取消了一批收费项目。今天,我们整理了今年年初以来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让你心中有数,别再花冤枉钱。

人事档案保管费不用交了

      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存档期间也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也不再作为必备材料。毕业生选择任何一家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均可免费托管档案。以前,个人委托档案保管费为120元/年,单位委托时需缴144元/年,现在都省了。

结婚证工本费不用交了

       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各市区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对于结婚证照相和材料复印等一些服务性收费不是强制性的,市民可以选择自备照片,自行复印材料,所带照片只要符合尺寸就可以。

银行卡账户免年费,快到柜台办理

       自2014年8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银行客户(不含信用卡)可申请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一家银行仅限一个免费账户。然而,这项惠民政策,银行不会告诉你,也不会主动取消,所以到今天,政策施行已近一年,却还有很多人对此并不知情。想申请免年费的市民须到银行柜台自行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4收费项目取消了

 

   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于2014年10月13日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另外,连续缴费6个月的职工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涉及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评估费收费标准为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收取,最低300元,最高1500元;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按贷款额的3%收取,最低也是300元。取消相关收费后,业内人士测算:“一笔贷款期限20年、总额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至少能省下14000元。而贷款50万元则至少能省下8750元。”

国内航线免收燃油费

      自2015年2月5日起,国内航线免收燃油附加费,旅客出行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而去年同期,国内航线燃油费则处于高位,当时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120元。

开车前15天内退票,免收退票费

       2014年12月,铁路部门公布了新的退票改签规定:客票延长预售期至60天,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再收取任何退票费。开车前15天以内退票的,仍按原有的阶梯退票方式执行,即开车前48小时以上至15天以内退票,按票面价值的5%收取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至48小时,按10%收取,开车前24小时以内,按20%收取。

小微企业免征土地登记费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免征小微企业土地登记费,主要涉及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和土地证书费两项,其中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按照小微企业用地面积多少计算收取,最高费用不超过4万元。

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等收费免征三年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范围内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免征相关政府性基金收费的小微企业,具体包括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此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邢台:轻微交通违法 “ 十不罚 ”


    为深入开展“护航发展”大讨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全面提升交警部门服务水平,邢台市交警部门研究决定,全市范围内轻微交通违法“十不罚”。


1、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经民警确认机动车并查询,认定机动车登记合法有效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检验合格标志,经民警查询,确认机动车已核发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经民警确认驾驶人的身份证,并经查询后认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有效准驾资格的;


4、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经民警确认驾驶人的身份证,并经查询后认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有效准驾资格的;


5、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机动车驾驶人在车上,经口头警告后立即驶离的;


6、驾驶运输蔬菜、瓜果、肉禽蛋、水产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


7、因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设置不准确、不规范、不清晰,而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


8、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


9、因运送急救病人到医院,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


10、外省市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禁令标志通行闯禁行的。

河北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2014年12月25日,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教育部门

幼儿园伙食费(不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广播电视大学收费中的普通高职计划生和电大两沟通教育学费、实验室收费、音像教材收费、毕业证书费,自学考试收费中的本专科毕业审定费。


②人社部门

技工学校收取的报名考务费。


③农业部门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普通中专学费。


④物价部门

价格鉴定及咨询服务费中的价格咨询服务收费(不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全国取消或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通知如下:

取消或暂停征收的12项
①国土资源部门
征地管理费

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③商务部门
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④中国贸促会和地方贸促会
货物原产地证书费


暂停征收的7项
①国土资源部门
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
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对小微企业免征的42项
①国土资源部门
土地登记费
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


③交通运输部门
船舶港务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船舶登记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沿海港口和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④农业部门
国内植物检疫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 ,拖拉机行驶证费 ,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

⑤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 、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考评员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

⑥环保部门
环境监测服务费

⑦新闻出版部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⑧林业部门
森林植物检疫费、林权勘测费、林权证工本费

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已生产药品登记费,药品行政保护费,生产药典、标准品种审批费,中药品种保护费,新药审批费,新药开发评审费

⑩旅游部门
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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