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的函》
冀农办〔2015〕70号
发布时间: 2015-07-13 16:28:55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农牧)局,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的函》(农农(经作)〔2015〕9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征集、审核、遴选工作,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申报推荐表”和“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推荐生产单位信息表”以电子文档和纸质(盖章)方式(三份)报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成铁刚,联系电话:0311—86683058,电子邮箱:gczmfyzx@sina.com
河北省农业厅
2015年6月30日
农农(经作)〔2015〕99号
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
农产品目录》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深入挖掘、保护、培育和开发各地名特优新农产品资源,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和品牌创建,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相关工作安排,2015年继续开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编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报范围限种植业食用农产品,重点是粮油、蔬菜、果品、茶叶等产品。具体申报条件见《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编发管理办法》(附件1)。
已入选《2013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的产品应重新申报。
二、申报程序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目录》编发的组织领导工作。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负责《目录》的专家评审、公示、发布、宣传和监管等工作。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目录》的组织、审核和上报等工作,对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推荐材料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纸质申报材料上报至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推荐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把关。《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申报推荐表》(附件3)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填写。《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推荐生产单位信息表》(附件4)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被推荐的生产单位填写。
《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申报推荐表》、《2015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推荐生产单位信息表》实行网上、网下同时申报,网上申报地址http://mtyx.xgmof.net.cn,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联系人:冯玲;联系电话:010-82104085。
三、时间要求
《目录》产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纸质申报材料寄至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23号,邮编:100020)。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遴选。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地应根据当地农业资源和历史、地域优势,重点推荐当地最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名特优新农产品,优先推荐有代表性的生产单位。
(二)严格把关。按照《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编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逐级申报,认真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严肃纪律。坚持公益性原则。严禁借目录申报推荐之名向生产单位或者地方摊派、收费,严禁增加企业和农民负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品牌建设处,袁广义、孙灿;电话:010-65521358,010-65526036;传真:010-65520119;邮箱:3281872719@qq.com;网址: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http://www.ynzx.agri.cn。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南大街399号亿博基业大楼邮编:050000
联系电话:0311-83051179 传真:0311-8305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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