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表示,按照顶层设计要求,农业部已就“农业社会化服务”议题成立文件起草小组,讨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施用、惠农政策增量改革等。事实上,有关农业服务中的“政府购买服务”议题,已连续两年获中央一号文件肯定。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而在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
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推广下,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成为多地改革目标。据了解,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一部分,是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农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根据服务的数量、质量,经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多位业内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由政府购买服务将成为发展趋势。“在一个农业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国家,社会化服务是大趋势。在美国,直接从事农业的人员只占全国劳动力人口的1.9%,但服务于农业的人口占到了20%,现在国内情况是种地的人越来越少,是因为活太累、不挣钱、不体面。”一位农业部人士表示,“而通过构建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发展新型生产主体和多元服务主体,可以解决地谁来种、如何种的难题,确保粮食和食品安全,而如果实现了简单化、便利化、专业化及社会化的农业服务,种地可以变成不累、挣钱、体面。” 据了解,已有多地地方政府试水“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多为通过非竞争性购买、竞争性购买、直接资助、政府补贴等。在安徽省霍邱县,其通过遴选规模大、实力强、信用好的公司,作为承担全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企业。
“从国际上来看,农民收入的30%以上都是政府补贴,而我国现在不足2%。”上述农业部人士介绍,“惠农补贴改革的方向应是‘存量不动、增量调整’,社会化服务是政府补贴的重点。”而“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各地的实践中,亦已浮现出不同问题。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谭智心课题组通过调研发现,大部分地区在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还停留在概念阶段,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还有待进一步界定,目前在政府资金介入的统防统治、机耕、机插、机收等服务领域属于准公共或非公共性服务,并且通过专业化服务队或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可有效操作,而真正公益性农业服务领域的政府购买供给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 据了解,很多承担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经营主体,在政府补贴下才处于微利状态,如果没有财政支持,他们根本不会涉足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因此,探索调动市场主体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可持续动力机制应是下一步政策制定考虑的重点。事实上,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的顶层设计正在进行之中。从农业部获得消息称,按照顶层设计要求,已就“农业社会化服务”议题成立文件起草小组,讨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施用、综合标准化、惠农政策增量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