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人才支撑
——在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农业部部长 韩长赋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胜利闭幕之际,我们在陕西省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交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工作,壮大提升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这次会议要研究的问题,实质上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谁来种地”的重大战略问题。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涌现并成长起来,受到各方热切关注。去年8月,我部启动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制定了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各省区市和试点县紧扣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努力形成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工作氛围。各地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扶持政策,落实工作经费,形成了合力推动的良好氛围。如福建省委专门部署启动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2200万元。陕西省政府专门下发了试点工作意见,省农业厅和重庆市农委都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一把手”工程,筹措专门经费推进试点。
二是坚持立足产业、结合实际,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各地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优势特色产业,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机手等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技能培训,强化政策扶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主导产业发展。如山西省晋中市围绕产业整体规划,推进职业农民培养,陕西省安康市探索了村社、园场、企业与培训学校合作的多种模式,实现了职业农民培养、经营主体发育和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相促进。今年上半年,我到四川省崇州市调研,当地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领办农民合作社,发挥对农民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三是坚持政策创设、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按照农业部提出的制度框架,各地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内容,初步构建起教育培训、认定管理与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目前,全国100个试点县中,已有88个县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73个县制定了认定管理办法,61个县明确了扶持政策。
四是坚持农民主体、需求导向,充分调动农民务农创业的积极性。各地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过程中,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以农民需求为导向,贴近产业需要和基层实际,农民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农民怎么方便就怎么开展,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在土地流转、金融保险、生产补贴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如武汉市东西湖区、山东省招远县把农民需求放在第一位,制定的培养计划和政策措施受到当地农民欢迎。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这项工作有氛围,但还没有形成气候。各地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思想认识还不统一,有的地方认为目前还不到大规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时候,个别县甚至放弃试点;有的地方抓工作力度不够,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一些政策和制度还不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培育工作的深入推进。我们要认真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
二、充分认识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意义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对农村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大举措,也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关键环节。我们要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充分认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迫切需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解决13亿人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的“九连增”,今年丰收增产也成定局,棉油糖、肉蛋奶、果菜鱼等全面发展,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品种丰富、价格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了基础支撑。我们成功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但要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仍然面临很大压力,主要农产品供求仍然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的状况。随着人口总量增加、城镇人口比重上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农产品工业用途拓展,我国农产品需求呈刚性增长。据预测,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每年大体增加粮食需求200亿斤、肉类80万吨。我们可以更多利用国际市场、国外资源,但国际农产品市场起伏不定,世界粮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依靠进口调剂余缺的空间有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我们自己的饭碗主要要装自己生产的粮食。今后中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让十几亿中国人吃饱吃好、吃得安全放心,最根本的还得依靠农民,特别是要依靠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只有加快培养一代新型职业农民,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农民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得到提升,农业问题才能得到很好解决,粮食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二)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迫切需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时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正从单一农户、种养为主、手工劳动为主,向主体多元、领域拓宽、广泛采用农业机械和现代科技转变,现代农业已发展成为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的产业体系。近年来,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4.5%,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7%,标志着我国农业发展已进入主要依靠科技进步的新轨道,农业生产方式由几千年来以人力畜力为主转入以机械作业为主的新阶段。但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仍然偏低,仅相当于第二产业的1/8,第三产业的1/4,世界平均水平的1/2。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人才青黄不接,农民科技文化水平不高,许多农民不会运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工具,接受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不强。发展现代农业,必然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新型职业农民。只有培养一大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现代农业发展才能呈现另一番天地。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迫切需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农业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素质结构性下降的问题日益突出。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目前许多地方留乡务农的以妇女和中老年为主,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比重超过50%。占农民工总量60%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回乡务农。今后“谁来种地”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关键是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农村将是传统小农户、兼业农户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业企业并存的局面,但代表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是新型经营主体、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是家庭经营的基石、合作组织的骨干、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中坚力量,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只有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作为关系长远、关系根本的大事来抓,通过技术培训、政策扶持等措施,留住一批拥有较高素质的青壮年农民从事农业,吸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现代农业,才能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总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体制创新和人才创新的有机结合,中央有要求,发展有需要,农民有愿望。我们要顺势而为、抓住机遇,鼓足干劲、乘势而上,开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局面。
三、扎实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工作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基础性、社会性,是政府部门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基础工程。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大扶持力度,创新培育模式,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由点到面不断拓展、从规模到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深入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这是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内容。2010年以来,我部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向务农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转型,中央财政累计投入44亿元,培训农民1200余万人次,为促进农民兴业创业、增加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要继续推动阳光工程转型,围绕新型职业农民这个主要对象,突出务农技能这个核心内容,开展从种到收、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的全过程培训,重点培训良种良法、病虫害防治、农机农艺融合、储藏保鲜、市场营销等现代农业知识技能,以及现代农业管理和经营理念。要努力争取扩大阳光工程资金规模,提高补助标准,逐步建立农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吸引更多的青壮年农民接受培训、提高技能。
二是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目前,我国有农业职业院校280余所,县级以上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700余所,农村职业高中4000多所。这些宝贵的教育培训资源,是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载体,但作用发挥得还不够。要鼓励支持农业职业院校办好农科专业,积极争取将骨干务农农民的农科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吸引农村有志青年学习农业、投身农业。要积极引导农业职业院校以服务生产、服务农民为导向,采取灵活的教育培训模式,把课堂办到农民家门口、搬到农业生产第一线,促进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教育相衔接相贯通。
三是强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绝大部分地区已经形成了以农广校为主体,多元力量有序参与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体系。随着现代农业发展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国农业教育培训资源不足、机制不完善、条件不配套等问题日益凸显。要统筹利用好农广校、农业职业院校、农机化学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训资源,同时发展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社会化教育培训机构,搭建专业化、多元化相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平台,充分发挥高产创建示范片、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小区、现代农业园区的实训作用。要建好用好农广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农广校建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发挥农广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是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方式。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认定,不是设置务农门槛,而是为了更好地引导农民接受教育培训,定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展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职业农民,实施差异化的认定标准和扶持措施。各地对认定的职业农民要创新扶持办法,重点提供信贷、储藏、农机、保险、农业生产辅助设施用地等服务,以服务促认定,以认定促培养。这样,既可调动农民积极性,又能创新农业补贴方式和渠道。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保持职业农民这支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五是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目前,新型职业农民才刚刚兴起,自身实力普遍不强,生产发展、就业创业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支持承包地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推动农业补贴和项目建设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帮助解决贷款难、生产辅助设施用地难等问题,不断增强其综合实力与自主发展能力。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争取让新型职业农民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待遇。
四、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支持保障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起步晚、任务重、意义大,需要各地立足大局、着眼长远,积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试点推动全局,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带动农民素质整体提升,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步伐。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总体部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不等不靠,勇于探索,积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建立工作管理推进机制。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深化部门合作,推动形成部门间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解决教育培训经费条件、培训后支持服务等实际问题。
二要加大投入力度。明年我部阳光工程将全面转型,整合相关资源,主要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培训。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专项资金,建立长效投入机制。要积极争取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大条件建设投入,加强教学实训基地建设,改善教育培训条件,提升教育培训能力。各地也要整合项目资源,形成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合力。
三要扩大试点范围。现在试点工作已进行了一年多,各地要加快工作进度,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这次会议,既是一次经验交流会,也是一次扩大试点的动员会。明年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我部试点县将由现在的100个扩大到300个,并选择一个省重点开展试点工作。有条件的省份,原则上至少要抓一个整市推进的试点;条件不具备的省份,也要抓几个重点县,加快探索适合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培育方式和制度。没有开展试点的县市要提前谋划,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做好准备,为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打下基础。
四要做好宣传引导。要积极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广泛宣传报道新型职业农民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全国蓬勃开展。要培养造就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树立以农为业,以农创业,务农光荣,务农富裕,务农也能现代化的社会风尚。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三农”事业的未来。这是一件使农民由身份称谓转变为职业称谓的历史性工作,是一件推动职业农民在广大农村引领农业现代化的工作,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三农”发展的新形势新机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稳定和壮大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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