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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一排排冷棚支架为何被打入“冷宫”?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5/26     点击数:1091
一排排冷棚支架
被打入“冷宫”
5
农村土地流转
“毁约弃耕”现象调查
导读
石家庄市元氏县马村乡泉村村西,大片的耕地上荒草野菜湮没了里面栽植的香菊、苗木,一排排被废弃的冷棚支架更是扎眼;旁边的苗木种植区内也是无人打理的状态,里面的国槐、法桐、五角枫等,杂乱地生长着。这景象同周围一派丰收景象的小麦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据该村村民介绍,这本是一家合作社的种植基地,计划发展无籽石榴、香菊、蔬菜、苗木等。
占地上千亩、投资上千万的园区怎么荒废到如此程度呢?合作社撤资,农民阻挠,还是其他原因呢?河北农民报记者近日赴该村进行采访。
农民:土地撂了荒 工资遭拖欠
2013年,在商海打拼多年,小有积蓄的刘亮(化名)认为农业是一片蓝海,经多方考察,成立了河北榴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元氏县向民种植专业合作社。随后,刘亮在元氏县马村乡聊村、泉村流转土地1200多亩。

泉村村民王胜义有6亩地。他说:“2013年9月,刚收了玉米,小麦还没播种,邻村聊村的刘月廷就找到我们,说有老板要租我们的地。当时流转方承诺租15年,前三年,每年9月份就会把第二年的租金结清,每亩按照1200斤小麦的市场价计算。”

2013年9月,刘亮同泉村、聊村部分村民签订了流转合同,俩村村民也都拿到了地租——当时小麦1.25元/斤,合计租金1500元/亩。王胜义家的6亩地拿到了9000元钱。

刘亮当初设计的是引种南方的无籽石榴,开发北方市场。天不遂人愿,无籽石榴对于气温要求较高,元氏县的气温偏低,再加上2014年的倒春寒,一下子冻死了400多万棵石榴苗,价值400多万元。

“突如其来的灾害把我的资金链一下子压断了。”刘亮无奈地对记者说。

2014年9月15日,村民拿地租的日子,然而流转方迟迟没有音讯。直到12月,村民们才等来了2015年上半年的租金——按照当时小麦市场价1.3元/斤计算,再加上10%的违约金,以及3个月的利息,刘亮付给租地农民每亩987元租金。

54岁的王月庆在村里被称为“土地流转的带头人”,2014年,作为村委会委员的他带头将自己的6亩半地流转给河北榴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王月庆说,泉村一共5300亩耕地,有661亩都流转给了榴丰公司。“2014年的每亩租金1500元给得很痛快,但因为之后公司的资金链断裂,2015年的租金拖到了12月才给。”

“本以为把土地包出去,不仅能拿地租,还能在流转方的基地内打工挣工资,一举两得,结果没想到榴丰公司欠了我不少工钱!”一提起这事,王月庆就很激动。据他介绍,榴丰公司在流转的这些耕地上种植了无籽石榴、香菊花,还有一些苗木,这些作物的种植、管理就全交给了村民,人均每天50元工资。

王月庆说:“公司一共雇了600多人,分了几个队,我还是其中的一个队长。去年以来,我共领了6000多元的工资,但从11月开始,就一分钱都领不到了。”

自去年秋天榴丰公司资金链开始出现问题直至今年2月份,工人们就没有领到过一分钱工资。“我们几乎每天都给聊村的委托人刘月廷打电话,他说他也一直在给公司老板打电话,但老板始终说目前没钱,让再等等。”王月庆说,“我能等,可村民们都等不了啊。”

5月12日,王月庆和村民们一起来到县城,将被欠账工人的花名册、欠款的账目等材料交给了元氏县劳动监察大队,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要求榴丰公司发放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所欠的工资共计64.4万元。

“我们从劳动监察大队得到的答复是:已经去石家庄市找到该公司,但没找到公司老板,要求他们在一个月中返还工人的工资。”王月庆将这个无奈的结果告诉记者。
流转方:资金链断裂 流转难维系
据河北榴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刘亮介绍,为这1200亩耕地,他已经投入了上千万元。当初的设想很好,主要是无籽石榴-香菊-蔬菜三茬轮作。无籽石榴在北方属于稀有水果品种,市场上价格高且供不应求;作为茶饮,香菊也是近些年市场上紧俏的农产品;蔬菜则是无公害蔬菜,面向城市高端人群销售。

无籽石榴是南方水果,对于温度、水肥等要求较高,需要大棚种植,因前几年是小树,基本不影响采光,秋天采摘后,可在棚内种植无公害蔬菜,第二年6月份,蔬菜采摘完毕后,可以栽植香菊,10月份采摘。如果当初的设想全部成功,年收入一两千万很轻松。

“但人算不如天算,冻死的400多万棵石榴苗一下子把我的资金链压断了。分析原因,一是当初对无籽石榴项目考察不到位,高估了该物种的适应性,另外香菊项目对于市场前景也没有看透,去年的香菊只卖了很少一部分,且一部分还是赊欠。第二,人工无法控制,我们雇佣当地农民在我们合作社工作,但其工作进度、质量等都无法控制,根本达不到我们要求的标准。但每年我们的人工费支出就近300万,对于我们来说是个沉重的包袱。”

谈起今后的发展规划,刘亮叹口气说:“今年春天已经退了300多亩,计划到秋天将剩余的1000多亩都退出。放弃吧,自有资金已经花完了,亲戚朋友该借的也借了,贷款更是拿不到,实在支撑不下去了。下一步,计划仍搞无籽石榴,但不再搞这么大规模,计划在石家庄市区边上包点地,搞采摘,也许会好一点。”
专家:
签订合同时,流转双方应明确权利和义务
一位长期关注农村土地流转的业内专家告诉记者,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促进土地的有效耕种。但是,一些工商资本在下乡种田过程中暴露出“有实力租地,没能力种田”等现象,如元氏县这个合作社就是这种现象的典型代表,包地容易,种地难、管理难、市场难,导致资金打了水漂,项目失败。

那么,该如何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呢?

该专家表示,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正在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基金,这种机制的建立会有效预防土地流转风险的发生。流转双方要明确责权利,签订正规的流转合同。同时,土地流转要避免瓜分农民土地、浪费农村土地。出现问题后,政府部门要积极介入,不能“只管种、不管收”,避免农民蒙受更大损失,农村耕地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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