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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4/13     点击数:1291
为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4月8日,省农业厅开展2015年度山西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

    据了解,今年申报山西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我省将以粮食种植为重点,以从事粮食生产及经营或粮畜生产的种植型或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为申报主体,其中,对于经营规模提出:粮食生产型家庭农场种植规模小麦在100亩以上,其他粮食作物在200亩以上;粮经型家庭农场粮食作物种植规模小麦在100亩以上,其他粮食作物在200亩以上,经济作物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种植规模小麦在50亩以上,其他粮食作物在100亩以上,经济作物在50亩以上。养殖规模达到以下条件: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羊年出栏1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10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2万只以上,肉禽年出栏10万只以上。并且参加申报的家庭农场,其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或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专业化程度较高;市场销售渠道稳定,基本实现了订单生产与销售,并建立了农商、农超、农社对接营销网络。

    省农业厅经管部门的相关人士介绍说,本次评定20个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额分配为:太原市2个、晋中市2个、大同市2个、忻州市2个、阳泉市1个、吕梁市2个、长治市2个、临汾市3个、晋城市1个、运城市2个、朔州市1个。评选结束后,将由省农业厅发文命名为“山西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并颁发牌匾。获评“山西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后,其将享受到我省多项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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