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供销合作总社、省工商联等十一个部门于2020年8月30日以冀扶办联〔2020〕23号文件下发了 «2020年河北省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现予刊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
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组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河北省实际,特制定2020年河北省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促进我省优质特色扶贫产品销售、构建消费扶贫长效机制
为目的,通过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集中力量构建以消费扶贫专
柜专馆专区为载体的消费扶贫网络,实现我省消费扶贫数据与社
会扶贫网信息服务平台对接;采取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结合、集中
发动与持续推动相结合等方式,统筹各方面资源购买和帮助销售
我省扶贫产品,促进扶贫产品认定,扩大扶贫产品销售,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万企参与,亿人同行。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河北省消费扶贫月活动启动暨消费扶贫行动推进会议.
9月初召开会议启动 “河北省消费扶贫月”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消费扶贫行动现场推进会要求,对河北省消费扶贫行动和消费扶贫月活动
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
(二)消费扶贫专柜建设专项推进行动.集中力量推进消费扶贫专柜建设,以石家庄市为重点,建立良性运营机制,突出消费扶贫公益特色,科学布局一批消费扶贫专柜;推动各市积极寻求有实力、有爱心、有资质、讲诚信的企业,启动建设消费扶贫专柜,组织开展专柜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进商超、进车站等活动;鼓励各地创新工作方式,出台相关政策,促进专柜规范有序布放运营,搭建社会购买扶贫产品的便捷渠道, 引导爱心人士就近购买扶贫产品。
(三)消费扶贫专馆建设专项推进行动.总结消费扶贫专馆试点经验,指导有关地方加强消费扶贫地方馆、企业馆等专馆建设,科学搭建线上线下扶贫专馆销售平台;消费扶贫月期间,完善石家庄市4个县级消费扶贫生活馆,启动建设市级消费扶贫生活馆,各市消费扶贫专馆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引导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 “扶贫832”平台、消费扶贫地方馆企业馆等线上线下方式采购扶贫产品。
(四)消费扶贫专区建设专项推进行动.组织动员各地电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因地制宜设立消费扶贫专区;建立消费扶贫专区监督管理机制,防范消费扶贫市场风险,杜绝出现以消费扶贫为名谋取不义之财;规范消费扶贫专区形象,保障产品质量,展销扶贫产品,树立公益形象,助力扶贫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
(五)入驻 “扶贫832”平台专项推进行动.推动各地加大力度,组织动员已认定扶贫产品尽快入驻 “扶贫832”销售平台,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的作用,利用 “扶贫832”销售政府采购扶贫产品主渠道的优势,保障采购需求供应,扩大河北扶贫产品销售额度。
(六)扶贫产品认定专项推进行动.结合消费扶贫月活动, 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 “回头看”,对带贫作用明显的市场主体摸底排查,以全力服务扶贫企业为出发点,坚持自愿原则,严格审核关口,集中认定一批扶贫产品,落实应认定、尽认定的要求,争取更多的扶贫产品通过国家认定。
(七)扶贫产品营销专项推进行动.指导各地谋划实施系列产销对接活动,公布全省消费扶贫行动扶贫产品名录,组织各级财政预算单位采购一批扶贫产品,对接京津市场和定点帮扶单位帮销一批扶贫产品,引导各类企业购买销售一批扶贫产品.消费扶贫月期间,努力实现扶贫产品形象大幅提升、扶贫产品知名度大幅提升、扶贫产品销售额大幅提升。
(八)消费扶贫行动宣传推介专项推进行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消费扶贫行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 “消费扶贫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宣传各地消费扶贫典型经验做法、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安排
2020年河北省消费扶贫月活动与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同步开展,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 (8月中下旬),制定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 传达全国消费扶贫行动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协调有关媒体宣传报道消费扶贫,提前预热并逐步升温;
组织实施阶段 (9月),按照活动方案,启动消费扶贫月活
动,重点推进实施七个专项推进行动;
总结展示阶段 (10月上中旬),搞好消费扶贫月活动总结,
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月成果展示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河北省消费扶贫月活动组委会, 省扶贫办、省发改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供销社、省工商联作为活动主办单位,共同组成河北省消费扶贫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扶贫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地方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办公室主任由省扶贫办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主办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当地消费扶贫月活动的组织推进。
(二)周密部署推进.省直各主办单位和各市县要结合实际, 研究制定消费扶贫月活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突出特色、符合实际、满足要求、切实可行、富有实效,省直各主办单位和各市活动方案要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省扶贫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省组委会办公室沟通联系,及时报送信息,反馈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作风,务求工作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行政摊派,不强迫命令,严禁弄虚作假,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用真招实措推动消费扶贫月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及时梳理总结.消费扶贫月活动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如实记录活动情况,准确统计活动成果.活动结束后,省对市、市对县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总结,对消费扶贫月七项专项推进行动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全面通报,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四)建立长效机制.消费扶贫月活动是推进消费扶贫行动。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消费扶贫月七项专项推进行动需各地持续推进、不断探索、久久为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消费扶贫月活动,探索建立推进消费扶贫行动的长效机制.要抓好扶贫产品供给,规范开展扶贫产品认定,把质量好、价格优、特色强、带贫多的扶贫产品推向大市场.要不断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方式,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提供便利.要建立数据统计制度,搞好服务对接,及时统计扶贫产品销售数据.要制定落实支持政策,对扶贫产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品牌建设等给予倾斜,尽快出台对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落实优质点位、减免租金费用等政策,支持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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