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Q:1184728480,1154906112

电话:0311-83051179

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青年示范社推荐申报工作启动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2/13     点击数:1002

记者昨日从团省委获悉,团省委、省农业厅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青年示范社推荐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报名。

    据悉,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1日。参与申报的合作社必须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带动农户能力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成立满2年;注册资本达到3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开展实体性经营,年供销量达到200吨或营业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产品实行统一的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拥有注册商标,获得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有机食品认证,产品质量优良;入社成员数量应达到50户以上,高于本地区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平均水平,出资成员占50%以上,农民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合作社主体为年轻人。理事长年龄在45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青年社员占社员总数 50%以上;若符合建团条件的需建立团组织;已经被评为全省百强合作社的、参加过全省百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派驻工作的优先考虑。

    凡推荐申报的合作社统一填写申报表,由当地市、县两级团委和农业局审核盖章后分别报送至团省委、省农业厅。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联系电话:029—88401365,省农业厅农经处联系电话:029— 87321844。

    团省委、省农业厅要求各地严密组织评选工作,确保推荐申报对象质量;组织动员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参与,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级团组织要对农村青年领(创)办的合作社给予信贷、项目、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加强指导和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库建设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青年示范社积极纳入项目库管理,积极为农村青年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平台、加强指导,争取政策、资金、技术、信息扶持。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南大街399号亿博基业大楼邮编:050000

联系电话:0311-83051179 传真:0311-83055026

Copyright @ 2014 河北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149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