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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政策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11/4     点击数:986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政策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政策的通知

8月31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旨在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7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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