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河北省石家庄市获悉,该市抢抓机遇,在全省率先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产权制度。目前,全市23个县(市、区)4153个行政村已全部启动改革,其中清产核资工作已全面完成,清理账面资产总额673.4亿元;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成村达到2337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60%。
据了解,该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共同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乡(镇)、村也都建立了领导机构,形成了“市级统筹指导、县级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级具体操作、部门协调服务”的工作机制。在每个乡(镇),确定了5个不同类型的试点村,并将行唐县、井陉矿区作为整县(区)试点,打造先行先试示范点和示范区,引领全市改革深入推进。同时,建立了市、县、乡、村改革情况反馈和问题汇集机制,对各县(市、区)改革进度每月一调度、一通报,达不到进度要求的,约谈主要领导。市财政先后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对改革完成村给予奖补。
为了全力攻克重点难点,石家庄市提出了“三好、五定、四有、三能”的改革路径和方向。即“改得好、用得好、管得好”“定资产、定成员、定股份、定章程、定‘三会’”,对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要确保“有地位、有制度、有功能、有运行”,让“集体经济能发展、农民收入能增加、股份权利能实现”。该市制作了《改革操作程序及说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对改革的三个阶段、17个重点步骤逐一进行了操作说明,附带42个参考文本,解决了基层落实上“不知如何下手”的难题;整理提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38个配套性政策文件,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与此同时,实行改革完成村层层申报、层层验收把关。村级改革必须做到“五不、五确保”,即不经村级相关会议研究不过关,确保改革程序规范;公示公开不到位不过关,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清产核资、成员认定、股权配置不实不过关,确保改革真实全面;工作过程不留记录和影像资料不过关,确保改革全程留痕可回溯;群众反映问题未解决的不过关,确保农村稳定。
工作中,该市突出“三个抓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是抓机制创新。推进2337个改革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并注册登记为对外经营的市场主体,建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结构,承担管理集体资产、发展集体经济的职能。重点选配40岁以下、素质高、懂经营的村“两委”干部4716人,其中包括582名村支部书记、董事长,建立集体经济发展的强大中枢神经。二是抓政策扶持,印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指导各村制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年规划,实施以建实体、上项目为主要内容的深化村级财富积累机制建设,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撬动社会资金近7亿元实施村级财富积累项目,把发展集体经济的氛围营造起来。三是抓精准施策,摸清空白、薄弱、一般、富裕、经济强等村底数,突出贫困村经营性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这个核心,开展脱贫出列贫困村集体收入达标专项行动。2018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比去年增长了2%,仅贫困县就消灭了集体收入2万元以下村243个,全市村集体资产股权分红达到4.5亿元。
同时,不断激发改革活力,编印了农产改革100问宣传手册,组织召开各层级政策和业务培训会402期,培训各级干部2.8万余人次,做到了每个乡、村都有农产改革的“明白人”。制定了《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和《股权配置参考文本》,严把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和股权配置三个关口,确保了改革取得实效。此外,建立了市、县两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的办法和操作流程,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得以规范有序流动,优化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配置,保障了农民的集体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