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Q:1184728480,1154906112

电话:0311-83051179

国家又投20亿,这4类人在农村将会很“吃香”!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10/23     点击数:1186

不少朋友想扎根农村,做出自己的一番事业,但又不知劲儿往何处使。

哪些人是农村发展的急需人才?哪些人将在未来农村更有用武之地?哪些人将会获得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呢?

以下这几类人未来在农村将会很“吃香”!

农村实用人才

什么样的人算是农村实用人才?简单说,就是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的农村劳动者,是广大农民的优秀代表。在农业领域,农村实用人才的主力是新型职业农民

 

● 有什么扶持政策?

1.加大培育

今年,中央财政又投入20亿元,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创新能力的精准培训力度。

农业农村部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每年培训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负责人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等2万人以上;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超过100万人;依托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业职业院校,为农村培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农村实用人才。

 

2.激励资助

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备受青睐和支持的对象。

“全国十佳农民”“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等人才资助项目,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发展产业提供支持。

 

专业技术人才

俗话说:“村里有个‘科技明白人’,等于有个‘活财神’。”农技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中将越来越重要。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积极引导和保障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尤其是科技人才

 

● 有什么扶持政策?

1.提高待遇

国家规定,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科技管理干部,向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满8年予以固定。

 

2. 评职称有倾斜

自1994年开始,原农业部与人社部组织开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评审坚持向基层倾斜,一大批活跃在基层一线的农技人员晋升为正高级职称。

 

2016年,人社部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在农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对在乡村和乡村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高校毕业生

到乡村去干啥?农业农村部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投身现代种业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合作经济基层水利等事业。

 

● 有什么扶持政策?

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支持高校毕业生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鼓励其兴办家庭农场,对其中符合扶贫扶持政策、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根据服务区域类别相应高定级别。

 

对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专项安家费。

 

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才

截至2017年底,我国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累计超过740万人,形成了农村双创新热潮

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在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等方面有一系列支持措施,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 还有哪些扶持政策?

1.培育创业“明星”,鼓励创新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大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鼓励支持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发展分享农场、共享农庄、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另外,加大培训培育工作力度,开展农村创业创新百县千乡万名带头人培育工作每年培育20个农村创业创新县、200个农村创业创新乡、2000个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并对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

 

2.无论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解决城乡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基本实现了“无论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的目标。

 

来源:农合论坛热点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南大街399号亿博基业大楼邮编:050000

联系电话:0311-83051179 传真:0311-83055026

Copyright @ 2014 河北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149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