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辛集市百福村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奠基仪式隆重举行。我协会受邀出席活动,与各级领导、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行业代表共同见证项目破土启新、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时刻。** 良辰启盛境,沃土启新章。本次奠基的**辛集市百福村智慧农业产业园**,是当地聚焦现代农业升级、推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的重点项目。项目立足智慧农业发展方向,以科技赋能传统农业,通过标准化建设、智能化种植、产业化运营,进一步补齐区域农业产业链短板,带动周边农户增收、促进乡村产业集聚发展,为辛集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全新动能。 奠基仪式现场氛围庄重热烈。在全体嘉宾的共同见证下,项目顺利完成剪彩、培土奠基等环节,标志着百福村智慧农业产业园正式进入全面建设阶段。未来项目建成后,将打造集智慧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业示范、科普展示、乡村休闲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有力推动当地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智慧化、品牌化发展。 作为行业桥梁与服务平台,我协会长期关注本地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参与重点农业项目建设、行业交流与资源对接工作。此次受邀参会,既是对协会深耕农业、服务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充分认可,也为协会后续联动企业、整合资源、赋能本地智慧农业发展搭建了良好交流平台。 下一步,协会将持续立足职能、主动作为,紧密围绕地方农业发展规划,积极对接优质农业项目、龙头企业与科研资源,搭建政企、企企沟通协作桥梁,持续助力辛集市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培育、乡村全面振兴,为推动区域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协会力量。 **奠基启新程,实干赢未来。** 期待辛集市百福村智慧农业产业园早日竣工落地、投产见效,绽放乡村振兴全新光彩!
- 康养赋能生活 · 自然滋养身心|协会木佛庄园高端健康之旅圆满落幕
- 聚智赋能现代农业|河北省现代农业园区规范化建设座谈会顺利召开
- 民政部公布《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 热烈祝贺我会选送的三名同志以优异成绩通过全国考核
- 河北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会召开环保项目及零碳园区建设座谈会议
——《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11种农村产权可以进行流转交易。
办法提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以下统称交易平台)是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为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公开市场,要突出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正、规范”原则。为减轻农民负担,交易平台对进行交易的农户免收服务费用;对其他交易主体收取费用,收费标准要公示。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地、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财产权、农村生物资产、水权、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11种。
为规范交易行为,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办法提出,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和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应通过公开市场进行。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应按相关规定,通过公开市场进行。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方式前提下,交易平台可采取协议和竞价方式。交易平台制定的交易规则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并备案。
办法明确了省、市、县交易平台和乡镇、村服务站点的运营服务范围。省交易平台承担全省范围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及对市、县交易平台的业务技术指导,市、县交易平台原则上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乡镇和农村服务站点做好农村产权交易的基础性服务工作。农业知识产权和需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农村产权标的物流转交易活动由省交易平台负责。
办法明确提出,权利人可自己或委托代理办理交易申请,申请交易时应提交的资料,需要备案的要备案,需办理产权变更的要出具交易鉴证书。同时,办法明晰了交易平台受理、审核、组织交易的服务程序,审核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审核未通过的要告知申请人,对交易主体资格没有限制的直接发布信息、组织交易。
办法提出,交易平台应推行信息化管理,使用统一合同制式,加强资金监管,对交易主体信用进行登记。办法对交易过程的纠纷提出了解决途径,交易主体可通过协商、协调、仲裁、法院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办法还规定,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产权交易后开发利用行为的监管,以保障农村产权合法开发利用。市、县政府要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区域的管理办法。本办法有效期2年。
转自:河北农业产业化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南大街399号亿博基业大楼邮编:050000
联系电话: 传真:0311-83055026
Copyright @ 2014 河北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149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