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特优区”)建设的要求,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经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研究决定,在全国开展特优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创建特优区的重要意义
创建特优区,是顺应农业发展新趋势,培育发展新动能,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传统农业区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具有重大意义。创建特优区,有利于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区域分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开发特色农业潜力,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提高特色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拓宽农民增收路径;有利于加强特色品种保护,加速成果转化应用、产品结构优化和组织管理创新,做大做强特色农业品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保护和弘扬中华农耕文化,推动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民族特色、传统工艺与农业产业的融合发展,丰富特色产业内涵,让传统产业焕发新的活力。
二、准确把握创建特优区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发展新理念,以资源禀赋为基础、经济效益为中心、农民增收为目的,紧抓“特色、质量、品牌、电商、双创”关键点,坚持市场带创建、创建促发展,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创建一批特优区,建立评价标准,完善技术体系,培育新型主体,突出品牌效应,促进三产融合,打造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
(二)基本原则。创建特优区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瞄准市场消费需求,选择产业特色鲜明、市场潜力大、具有核心技术和独特工艺的特色产业,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提升特色产业竞争力。
坚持标准引领。建立特优区评价标准,对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营销等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评价,引领特色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坚持品牌号召。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突出区域、企业和产品特色,将资源向优势区、品牌企业、品牌产品集聚,辐射带动新型经营主体集群发展。
坚持主体作为。着眼于特色农产品的产业整体开发和整体竞争力的提高,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特色农产品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坚持地方主抓。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出发,指导地方编制规划,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三)发展目标。力争用3—5年的时间,原则上以县(市、区)或垦区、林区为单位,创建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特优区;在特优区内,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特色农业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将特色农业培育成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战略产业,提升我国特色农产品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三、自主选择特优区主导品种和区域
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支持各地结合区域自然、人文和工艺特色,自主选择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等特色主导品种及区域,促进杂粮杂豆、蔬菜瓜果、茶叶蚕桑、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和特色养殖产业提档升级,大力发展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珍贵树种用材林、花卉竹藤、森林食品等绿色产业。原则上对已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菜、棉花、糖料蔗、天然橡胶等大宗农产品及其具体细分品种不再纳入创建范围。
四、重点任务
(一)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特优区建设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特色村镇等建设的结合,统筹空间布局,集聚要素资源,激发市场新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特色产业与其他园区建设有机融合。
(二)积极助推精准扶贫。围绕种植业结构调整、养殖业提质增效、农产品加工升级、市场流通顺畅高效、资源环境有序利用等重点任务,发挥各地区各部门优势,协同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偏远地区农民脱贫致富。
(三)完善科技支撑体系。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各类主体,聚合创新资源,构筑先发优势,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支撑,加快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研发、创新和示范,推进成果转化应用。
(四)建立评价标准体系。围绕特优区的内涵与主要特征,针对研发、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营销等全产业链各环节,制定标准评价体系,引领特色农产品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优化经营结构,强化支持和示范引导,推动创业创新,提高各类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六)强化品种资源支撑。加强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加快优势特色品种培育和登记,加大新品种保护力度,大力推进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为多样化、优质化的特色农产品市场提供优质种源保障。
(七)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理念,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在特优区建设中的应用,大力推广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有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
(八)打造特色农业品牌。立足区域资源特色,准确定位品牌发展策略,加快区域特色农业品牌培育、发展、营销,构建支持评价体系,完善监管保护机制,打造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业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指导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全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推动争创特优区的县(市、区)、垦区和林区编制本区域的建设规划,总结特色产业发展经验,明确特优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建设内容和工作重点,提出建设的支持体系和保障措施。
(二)构建工作推进机制。各地要成立特优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和工作分工,把握好创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创建工作。
(三)研究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各地在党中央、国务院相关规定基础上,研究出台投资、财政、金融、科技、土地、环保、水利、林业等扶持政策,支持相关项目向特优区倾斜。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激活民间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各地要加强特优区创建工作的宣传,总结交流建设经验和做法,综合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传播方式,注重典型带动,推广先进经验,扩大社会影响,为特优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农业部网
2017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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